期管理,规范做好核电厂退役准备工作,保障核电长远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制定了《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 能 源 局财 政 部生 态 环 境 部2026年4月23日 附件: 《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》.pdf 《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》.of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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